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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谎称名校研究生诈骗近40万元 获刑7年半
发表日期: 2015-11-16 09:59:48
他谎称是研究生毕业诈骗近40万

  自称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工作,以帮炒黄金白银、私募投资为由诈骗

  海南一男子陈某胜谎称自己是厦门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,并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工作,以帮助他人炒黄金白银、私募投资为由,先后骗取他人近40万元。近日,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胜有期徒刑7年6个月,并处罚金7000元。

  2013年3月份,陈某胜(现年26岁,海口人)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刘某玮后,谎称其是厦门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,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工作。2013年6月7日至2014年4月2日,陈某胜以家里有事、帮助刘某玮炒黄金白银、私募投资等为由,骗取刘某玮15次往其两张银行卡汇款共计394900元。期间,陈某胜退还刘某玮20000元。2014年9月28日,陈某胜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 

 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陈某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74900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遂依法作以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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